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水防发〔2020〕17号)和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20〕380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全区启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取水口现状,掌握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取用水管理,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行动范围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范围为整个鄠邑区境内,涵盖全区10个镇(街)、4个园区管委会、1个景区管理局、193个行政村。

核查登记对象为鄠邑区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水,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凯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王少勃、区水务局局长魏朝辉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水务局、教科局、投资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秦岭保护局、税务局、公安鄠邑分局、市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各镇(街)、景区管理局、沣京工业园管委会、渭河示范区管委会、涝渼管委会、西户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水资源服务中心,电话81492007),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主管副局长张希贵担任,负责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职责:负责制定全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检查、协调各部门、镇(街)、开发区管委会、景区管理局开展工作;负责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的接受、审核、汇总、上报,以及信息复核等工作;负责对取水口核查登记结果存在问题的认定,建立整改台账;负责做好违法举报信息的收集,重大违法违规取水行为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

区财政局职责:做好全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作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经费从本级水资源税收入中解决,及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区教科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秦岭保护局、税务局、公安鄠邑分局、市资源规划鄠邑分局职责:成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及所属机构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区投资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职责: 成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及所属机构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配合镇(街)和园区管委会做好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区沣京工业园管委会、渭河示范区管委会、涝渼管委会、西户高新区管委会职责:成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取水单位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职责:成立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各村(社区)、企业等取水单位和个人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做好在线注册、登记填报、信息初审、汇总上报、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4项任务。

(一)核查登记

1.组织登记。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核查登记原则,

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组织、协助、督导辖区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在线注册、登录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在线登记填报取水口基础信息(附件1),包括取水口基本情况、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配备与运行情况、取水口合规性情况等。

2.审核排查。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充分利用取水许可台账、水利普查成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名录、有关部门的工程项目名录等,综合采取影像识别、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电话问询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进行排查复核,确保登记不重不漏、信息准确可靠。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取水口登记信息的审核工作,对发现的信息漏报重报、信息不实等填报不合格问题,应要求取水单位或个人修改完善或重新填报。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过系统汇总形成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附件2),经逐级审核后,汇总上报市水务局。

(二)整改提升

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针对取水口核查登记结果,梳理复核取水口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对认定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级上报审核,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附件3)。

(三)监督检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取水口应登未登,登记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信息是否准确,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和整改建议反馈被检查对象,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督办或通报。

(四)建章立制

区水务局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取水口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

五、工作步骤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按照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开展。

(一)核查登记阶段(2020年9月-12月)

根据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和培训、组建工作机构,并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12月20日前,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将管辖范围内的核查登记成果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底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水务局;期间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进工作。

(二) 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1月—9月)

完成问题认定,建立整改台账,开展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健全长效机制。2021年5月底前,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将所辖范围内的整改台账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实行月报制度,动态整改进展及时上报,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可结合实际,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将各阶段工作合并实施,力争提前完成核查登记和整改任务。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10月)

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于2021年10月底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可归纳为“三个一”,即:

(一) 形成“一张图”,将取水口信息纳入水利一张图。

(二) 建立“一本账”,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 健全“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取水口管理长效机制。

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形成鄠邑区的“一张图”“一本账”“一套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水资源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请各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及景区管理局于11月30日前,将各自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人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表4)。

(二)强化监督考核。采取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慢作为和不作为、组织不力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和问责。

(三)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衔接机制,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有案不移”“移案不接”“接案不办”等行为,发挥执法在水资源强监管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从2020年12月起,各相关部门、镇(街)、开发区管委会、景区管理局请于每月6日前,将截至上月的进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取水户和社会公众提高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1.取水口基础信息登记表.docx

          2.取水口核查登记汇总表.docx

          3.取水口整改提升情况表.docx

          4.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名单.docx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