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水防发〔2020〕17号)和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20〕380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9月1日区水务局水资源服务中心就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9月10日水务局召集办公室、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水保水产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服务中心对已形成的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草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9月18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再次修改后,于10月22日通过公文系统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区财政局、教科局、投资工信局等27个部门、镇(街)、景区局、管委会,区住建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正式书面回复无意见,涝店镇发邮件回复无意见,其它相关部门单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11月5日向王凯副区长进行了当面汇报,同意报送区政府办进行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
三、《行动方案》结构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全文共分7个部分。
第一部分行动目标。在全区启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取用水管理,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部分行动范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范围为整个鄠邑区境内,涵盖全区10个镇(街)、4个开发区管委会、1个景区管理局、377个自然村。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的原则组织实施。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4项任务。
第五部分工作步骤。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按照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开展。
第六部分工作成果。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形成鄠邑区的“一张图”,“一本账”,“一套机制”。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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