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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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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1 14:26 来源:祖庵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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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领导及分工;

2.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工作报告;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人事任免;

8.重要会议、镇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主要是通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http://www.xahy.gov.cn/),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机构: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府前街1号

联系电话:029-84906312,传真号码:029-84906312,邮政编码:710308。

邮箱:zadangzhengban@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鄠邑区祖庵街道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务公开申请表.doc

祖庵街道信息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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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 来源:祖庵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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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开范围与内容

(一)机构职能。祖庵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祖庵街道办事处或祖庵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祖庵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祖庵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脱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祖庵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

(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三)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三、公开时限

祖庵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流程

以街办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提出是否公开初步意见,由街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在实施信息公开。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党政办公室对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工作中如有推诿扯皮、拖拉不办等情况,按照《条例》规定,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财政预决算
  • 2025-09-1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2025-03-20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24-09-2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2024-02-23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23-09-01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 2023-03-23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22-09-01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 2022-04-1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 2021-09-03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2021-02-0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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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 2026-01-07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0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18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09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0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8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1-15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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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亭街道
  • 余下街道
  • 玉蝉街道
  • 五竹街道
  • 祖庵街道
  • 蒋村街道
  • 甘河街道
  • 石井街道
  • 渭丰街道
  • 涝店街道
部门职能
祖庵街道职能
发布时间:2025-05-27 14:32 来源:祖庵街道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推进全街道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七)执行和发布街道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十)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祖庵街道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2-03 17:09 来源:祖庵街道

街道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负责人:王天政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二)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业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等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负责人:薛园园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负责人:王  维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负责人:申  香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五)城建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推进辖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落地等工作。负责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完善停车场、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山洪涛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街道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负责人:王江利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二)社区(村)管理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社区(村)规划、社区(村)建设和社区(村)管理。负责社区(村)换届选举、事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基层管理网格“多网合一”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统筹网格内综合治理、公共安全、治污减霾、隐患排查等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负责人:门新颖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街道执法机构,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负责人:山洪涛       联系电话:029-84906312

联系方式
祖庵街道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 来源:祖庵街道

办公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府前街1号

办公电话:029-84906312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 来源:祖庵街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信息公开指南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11 14:26 来源:祖庵街道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领导及分工;

2.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工作报告;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人事任免;

8.重要会议、镇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主要是通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http://www.xahy.gov.cn/),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机构: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府前街1号

联系电话:029-84906312,传真号码:029-84906312,邮政编码:710308。

邮箱:zadangzhengban@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鄠邑区祖庵街道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务公开申请表.doc

信息公开规定
祖庵街道信息公开规定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 来源:祖庵街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开范围与内容

(一)机构职能。祖庵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祖庵街道办事处或祖庵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祖庵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祖庵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脱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祖庵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

(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三)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三、公开时限

祖庵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流程

以街办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提出是否公开初步意见,由街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在实施信息公开。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党政办公室对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工作中如有推诿扯皮、拖拉不办等情况,按照《条例》规定,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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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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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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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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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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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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