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和危房治理,根据《西安市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和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到位”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对本行业和本辖区既有房屋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改。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并全面提升广大群众重视房屋安全、合法使用房屋的意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及区级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底)。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既有房屋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房屋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做到排查整治责任明晰、措施有效、跟踪监管、整改到位,确保房屋一般性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排查中发现D级危房,要立即迁出建筑内的人员,并在周边一定范围内设立警戒区。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一是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D级危房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超标准增加楼(屋)面荷载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并持续跟踪整改效果,实现闭环管理。对拒不配合的责任人,报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有关部门申报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是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共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并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餐馆、学校(含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文体场馆、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严禁改作上述功能的场所使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至2022年底)

一是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区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开展普查,建立全区房屋安全状况数据库,做到“一楼一档”,数据及时更新。

二是建立既有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房屋安全宣传工作,普及房屋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使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安全深入人心。要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开展常态化、网格化的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和预警治理,及时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履行安全责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架构。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既有房屋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和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该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架构,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结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鄠政办函)〔2020〕31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出方案具体、操作性强、群众接受度高的工作措施,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到位。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填写《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系表》并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养峰 联系电话:84889909)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报送。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包含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三年行动期间,上报的台账、表格总结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分级负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问责问效。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区开展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排查整治任务的,要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安全事故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1.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联系表.docx

          2. (各镇街、部门)既有房屋安全普查台账.docx

          3. (各镇街、部门)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docx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