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民政重要文件的草拟;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人:范彬彬 联系电话:029-84812034
(二)民政科。拟订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权限负责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拟订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行政村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村办公室选址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区内地名命名的考察、报批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组织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负责管理和统计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承担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029-84817479
(三)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负责养老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龙涛 联系电话:029-84834886
(四)救助科。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人:肖波 联系电话:029-84829399
(五)福利事务科。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指导落实;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机构等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合港、澳,台和华侨)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亚亚 联系电话:029-84831993
(六)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民政统计和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吴凌 联系电话:029-8485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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