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工作。
负责民政系统党务政务、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福利事务科、老龄健康科、中心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工作。
负责社会救助、行政区划、社会团体组织、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福彩公益等方面工作。分管救助科、民政科、殡葬业服务中心、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