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2023年3月3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花旭茂 电话:8483525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x
解读: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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