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2023年3月3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花旭茂    电话:8483525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x

解读: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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