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2008年,鄠邑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第七条 先进单位(包括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每满 3 年复审一次。2018年6月鄠邑区迎接了国家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202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3年有效期满,按照《西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期满后可申报创建示范区县。为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反复商定修改,并征求各部门意见,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经崔科峰同志审阅,最终形成了《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主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包括创建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组织实施五方面,附件1工作领导小组、附2任务分解表(组织领导、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满意率和知晓率等七大方面49条指标)等内容。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
二是落实支持保障政策。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是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平台和评价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员招聘力度,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
五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中医医院要坚持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均衡发展。
六是加强监管考核。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专人负责中医药监管管理,对超范围执业活动、中医医疗广告发布等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提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对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内容知晓率,中医药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原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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