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机要通信、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和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选拔、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录和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等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室主任:燕志东 办公电话:029-848162404816240。
(二)综合管理科。统筹协调、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和标准办法;指导区级部门有关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事务保障工程项目、维保维修的论证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合同审核、施工质量监管、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区级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价工作;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节能新产品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拟订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重要设施设备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电力、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以及给排水、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监督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保障各类服务设备正常使用;承担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保障、爱国卫生、垃圾分类、控烟工作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综合管理科负责人:王玮 办公电话:029-848305734830573。
(三)安全保卫科。负责拟订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交通管理、车库管理、消防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承担车辆出入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管理工作;承担院内大型会议、集体活动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维护;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门前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协助公安机关债破和处理发生在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区级集中办公区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保卫科负责人:袁晓平 办公电话:029-890260629026062。
(四)财务管理科。负责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人员医疗保险、养老统筹等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级部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工作;承办基建工程的资金申报、管理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及报废处置的审批、上报工作。
财务管理科负责人:刘婵莉 办公电话:029-848219354821935。
(五)公务用车管理科。贯彻执行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承担区“服务保障”和“综合执法”车辆平台的日常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科科长:弋宏纲 办公电话:029-890161189016118。
(六)房屋资产管理科。贯彻落实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土地、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配置、租赁和使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房屋土地、办公用房权属的界定登记清查核查及档案信息化工作;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前置审查;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危旧房改建项目相关事务工作。
房屋资产管理科负责人:许幸惠 办公电话:029-848161204816120。
(七)生活管理科。制定机关餐厅的各项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机关接待活动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级机关文印部、收发室等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报刊征订及日常发放和投递工作;负责制定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效评估办法,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负责区级机关廉政灶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干部职工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生活管理科负责人:张龙 办公电话:029-890181139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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