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等10类食品共计3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老地方蔬菜店销售的本地大葱,噻虫嗪检验结果为2.7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乔记超市销售的尖椒,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06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