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2023年第三批租赁型保障房家庭资格审核公示

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鄠邑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四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对我区上报的58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联审结果,现对符合保障条件的58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该名单为获得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资格前的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如实反映。

举报电话:029-81460669    029-81460680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


附件:鄠邑区2023年第三批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名单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