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鄠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2019年10月,我区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2017年划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定,并经2019年10月31日区政府第43次(总第105次)常务会研究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鄠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doc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政策解读:关于《鄠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