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2019年10月,我区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2017年划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定,并经2019年10月31日区政府第43次(总第105次)常务会研究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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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2019年10月,我区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方案》(2017年划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定,并经2019年10月31日区政府第43次(总第105次)常务会研究审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