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1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按照“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经区政府2019年5月9日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对《西安市鄠邑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鄠政发〔2017〕21号)和《西安市鄠邑区产业功能区划分及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鄠政发〔2018〕49号)予以废止,不再保留执行。请你们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的组织实施。
附件:1.《西安市鄠邑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7版)
2.《西安市鄠邑区产业功能区划分及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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