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
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根据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鄠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快的总基调,统筹山水城乡,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东部新区、蓄能西部片区、激活中部城区,形成南山北水、东工西旅的格局,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让投资兴业在鄠邑、休闲旅游在鄠邑、医养康养在鄠邑、安居学研在鄠邑成为响亮品牌,谱写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的崭新篇章。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为目标,围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落实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模式、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加快构建以全龄友好、消费体验为主要导向的休闲度假、文化娱乐、田园慢居全域全链条文旅业态。到2023年底,努力建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级标准的示范区,努力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创建资格申报(2021年10月-2022年2月)
按照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筹备高质量示范区创建申报书、创新发展设计规划方案、区情介绍视频等申报资料。
第二阶段:创建筹备工作(2022年3月-4月)
制定出台《西安市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会,完善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4月-9月)
逐项对照《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创建督导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第四阶段:迎接中期检查(2022年10月-12月)
对照创建标准和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迎接专家组中期检查,听取专家组反馈意见。对检查反馈意见,召开整改工作会,研究剖析,举一反三,逐项整改落实。
第五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23年1月-9月)
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举措,科学系统地总结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有效模式,形成具有鄠邑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六阶段:接收项目验收(2023年10月-12月)
系统检查创建档案管理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形成高质量自查报告。规划专家组实地查看线路,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项目验收,成为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表彰和奖励创建过程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加快区级文化场馆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区文化馆、图书馆、农展馆、人民剧院等场馆的管理服务水平。按照部颁一级标准,加快推进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提升。逐步建成设施先进、外观新颖、功能齐全的区级主体公共文化“三馆一院(文化馆、图书馆、农展馆和剧院)”的设施网络。(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2.提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全区11个街道(景区管理局)均须建有独立设置的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管理服务等达到《陕西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考核指导标准》的相关要求;实施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建设,在全区建好3-5个示范站。(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3.推进村(社区)级基层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全区193个行政村、20个社区,整合资源,实现村(社区)统筹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形成“区级文化馆、图书馆-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垂直纵向管理网络体系;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4.加强文体广场建设。拥有至少1处区级大型中心文化广场,达到举办大型群众文体活动的条件。街道和行政村配套建设面积不低于600平米的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具备设立临时舞台和文体设施的条件,满足群众娱乐健身等各项文体活动要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5.探索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具有社会力量补充的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各11个,建设城市书房2-3个。(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公共文化服务达到《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区级文化馆每年免费开展辅导培训13场(次)、演出活动50场(次)以上,形成2个以上文化活动品牌。区级图书馆年均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场(次),为农村、社区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农展馆每年举办培训、讲座不少于12次,举办活动不少于2次。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6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2个以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常态文化活动。每个行政村实现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1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2.深入推进免费开放服务。建立相对完善的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实现均等普惠的免费服务。区级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60小时,区级文化馆、农展馆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农展馆建立公示制度,完善基本服务项目;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与文化相关的活动场所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3.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区级文化部门和文明办、科教局等部门建立起援助文化建设的机制,有序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帮扶系列活动,每年在街道开展主题文化援建活动不少于4次。街道和社区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文活动,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科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4.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将特殊群体文化服务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为低收入居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妇女儿童设置方便活动区域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区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齐设备和盲文读物。重视维护本地少数民族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残联、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团区委)
5.拓展与延伸公共文化服务。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流动服务能力,每年下基层流动服务里程数不少于1000公里。文化馆每年组织下基层服务次数80次以上、图书馆每年组织下基层服务次数50次以上,实现服务公众“零距离”。(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6.举办惠民文化活动。举办以“群众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惠民活动。文化活动将主要举办文化惠民亲民工程示范项目,将鄠邑区生态、旅游、休闲等多元文化贯穿其中,采取区“三馆”为龙头、各街道相呼应、百姓点单政府买单的模式,把“点播权”和“选看权”交给群众,开展市民舞蹈、合唱、戏剧、美术、摄影、收藏、健身、朗诵、讲故事、文学创作等十大系列活动,营造和谐、美好、繁荣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7.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全区民间文化艺术普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文献、古籍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推动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培育人民群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科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8.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一是深入开展“五送五进”惠民活动,每年为基层送图书、送演出、送电影、送展览、送讲座,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二是通过推进“群众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办好百姓大舞台、鼓舞大赛、农民画艺术节、太平紫荆花节、祖庵菊花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三是通过举办新书推介、阅读指导等形式,开展“书香鄠邑”系列活动,打造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四是依托当地民间文化资源,打造地域特色文化服务示范品牌,努力构建“一街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教科局、区投资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三)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
1.推动互联网+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服务建设。结合鄠邑区实际,在不建设平台的基础上,打通与省级、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连接,推进公共文化线上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建设和数字化服务。加快互动点播、网络电视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农展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数字化建设,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农展馆。(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2.建设地方文化特色数字资源库。实施民俗文化、红色文化、鼓舞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各建设2个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可用数字资源达到4TB。(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完善区-街-村(社区)三级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数字化设施,设立公共数字文化墙,提供各类文化数字资源,基层群众可以通过电视、手机等多种网络智能终端使用数字文化服务产品和图书馆、文化馆、农展馆等数字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1.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鄠邑区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冠名各类文化服务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间博物馆、城市书房、村史馆、非遗传习所、乡野公园等;大力发展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大力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到2023年各类文化体育类民间组织超过20个。(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3.发展文化志愿服务。一是不断强化文化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志愿服务队的影响力,吸收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或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二是为文化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建档,采取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旅局、区妇联、区工会、区教科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财政、人社、发改委、农业、教科、民政、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权责明确、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资源效能的最大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2.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动区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建立和完善文化系统事业单位考核办法,深化文化系统事业单位目标和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平台,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的透明度,疏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使文化惠民项目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考核体系。一是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作为考核评价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二是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三是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4.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公共文化发展专家咨询制度,设立政府文化顾问,为我区文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项工作方案、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咨询,为全区创建示范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六)大力培育鄠邑特色示范项目
依托关中山水最佳处的生态资源、中国农民画、鼓舞、诗词之乡的文化品牌,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方向,大力培育鄠邑特色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实现“休闲旅游在鄠邑”成为响亮品牌。
1.实施农民画高质量发展行动。以农民画特色文化资源为突破口,探索本地特色文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新做法、利用特色文化激发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新途径、借助特色文化资源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路子形成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发展经验,推动特色文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机制不断完善。通过2-3年努力,创建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使“中国农民画之乡”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农民画金字招牌更加响亮,农民画人才梯队更加完善,农民画产业链基本形成,成为“诗画鄠邑、品质新区”中的典范品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2.让农村文化礼堂成为农村最热闹的地方。进一步有效发挥63个农村文化礼堂的作用,对各村现有舞台、戏楼进行改造提升,打好农村文化礼堂的组合拳,进一步提高农村文化设施利用率。在开展戏曲、文艺演出的基础上,丰富文化礼堂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文化礼堂这个阵地,挖掘整理地方历史文化,家风家规,文化名人,把农村传统文化都收集到农村文化礼堂之中。开展文学讲座,科普讲座、健康养生讲座,提高农村群众生活的长度与宽度,在文化礼堂里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升村民的文化修养。(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3.建设文化艺术村,用文化艺术带动乡村振兴。按照“一村一主题,一村一品牌”的发展路径,连点成片,进一步整合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用人文环境塑造乡村,用文化点亮乡村,推出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做亮乡村文化旅游品牌。2022率先建成“5十N”文化艺术村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实现全面推动乡村经济文化振兴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4.强化关中忙罢艺术节品牌。持续举办每年一届关中忙罢艺术节,挖掘忙罢节、户县农民画等民俗学意义,发挥终南山丰富的历史与自然特色,全方位彰显忙罢艺术的本原创意的特征,打造终南山下国际乡村艺术节。邀请一批知名艺术家,制作一批有影响力的作品,举办以麦忙前后为核心的综合盛会。积极建设一线+ 二家+ 三中心,一线:八号艺术公路,二家:蔡家坡村、直峪口村艺术村长之家,三中心:石井艺术中心、直峪艺术中心、龙窝文化园区(艺术中心)建设,协助环山沿线美丽乡村连片营建,推进乡村艺术节旅游项目运营,推进艺术项目与民宿+ 餐饮+ 有机农产品+ 忙罢衍生品等乡村艺术游的全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七)强化制度设计研究
为推进、发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系统地总结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文化获得感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探索有效模式,积极向省市创建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及时总结上报创建成果,以便课题形成的积极性成果应用于示范区创建实际,形成具有鄠邑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汪国栋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值同志和区委常委、副区长姚勇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委党校、区妇联、区发改委、区教科局、区投资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街办(景区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安排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资金、人员、物资调配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由区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加大公共文化投入,确保各项文化发展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文化馆、农展馆、剧院活动经费和图书馆购书经费等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二是区财政安排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保障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街道文化站、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重大改革举措和创新项目建设以及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三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鼓励企业支持公共文化建设。通过补助、贴息、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文华奖”“梅花奖”“群星奖”的,区财政分别给予奖励。
(三)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培养壮大文化人才队伍。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设立特设岗位,选聘优秀人才充实文化队伍,缓解公共文化单位人才紧缺问题,区级公益性文化单位相关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二是夯实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严格落实编制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公共文化单位人员编制,保证基本队伍数量与质量。区级图书馆、文化馆按照需求配备工作人员。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按需求配齐专门的文化工作人员,并通过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采取优先购买公益性岗位和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统一任命、调配和考核。三是强化文化队伍培训。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安排和区级党校教学体系。利用党校、公共文化单位加强对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群众体育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区级每年对街道文化站人员轮训一遍,每两年对村(社区)文化管理员轮训一遍。区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区、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四是推进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民间文艺人才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文艺人才加入文化志愿者协会,充分利用民间文艺团体(队)的影响,传承民间文化艺术,发展地方传统文化,并积极参与指导各街道、村(社区)开展民间艺术培训辅导活动。
(四)严明督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各街办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创建示范区工作考核和定期通报机制,对分解任务实施跟踪督查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整理效果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形成宣传合力。成立宣传工作组,安排专职宣传员负责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区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联动宣传。各部门、各街道利用广场公园、交通要道、电子屏、公共交通设施等加大创建宣传,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为创建示范区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任务分解表.docx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