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西安市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制定了邑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探索有效的结核病诊疗、管理新技术、新模式,建立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根据陕西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全区结核病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实施“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为核心,加强医疗保障和关怀救助”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社会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邑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目标

1.推行定点医院负责病例诊断、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访视管理,疾控机构负责规划管理”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2.区财政要把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区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区级定点医院和区疾控中心按40%60%比例使用专项资金。

3.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加强肺结核可疑者推介转诊工作和患者随访管理。

4.区医疗保障局要出台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结核病防治筹资与支付模式政策,建立医疗保险、民政救助、个人自付相结合的支付模式。患者诊疗费用主要由区医保报销,个人负担少部分费用,多耐药肺结核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目录,救助对象门诊治疗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救助的标准给予救助。

5.区疾控中心和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建立独立的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结核病实验室,能够开展痰涂片和痰培养工作。

6.开展结核病新诊断技术(Gene-xpertLED荧光显微镜等),提高病人发现率。

7.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平台,探索病人治疗管理新措施。

8.创建期间结核病防治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十三五”规划100%达标。

(三)主要指标

1.基层机构推介到位率≧75‰;

2.初诊患者查痰率≧95%

3.病原学阳性比例≧50%

4.患者管理率≧90%

5.规则服药率≧90%

6.总体到位率≧95%

7.活动性患者治疗成功率≧90%

8.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

二、工作内容

(一)政策完善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区政府成立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并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

2.保障结核病防控经费。区财政局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二)防治结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结核病综合防治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实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结核病防、治、管的结合。

2.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区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结核病防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区人民医院为结核病定点医院,配置人员和设备,负责普通肺结核患者的诊治。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辖区域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健康教育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定期传播结核病防治知识。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各社区利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发挥“学校--家庭”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2.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结核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3.发挥融媒体的宣传作用。

(四)结核病诊治和管理

1.实施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按照《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区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陕西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设置标准(2015版)》提供相应工作场所、配置人员(不少于4人)和设备,开展结核病诊疗工作。区疾控中心设独立结核病防治科,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开展疫情监测、分析、评价、处置、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管理、追踪、病人推荐、转诊等工作。非定点医院开展疫情报告和可疑者推介转诊工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开展重点传染病的执法监督工作。

2.实行临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区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普通肺结核的诊疗和随访工作,负责将耐药患者或疑难重症患者转送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诊疗。落实市级定点医院患者出院后转诊回区级定点医院的后续治疗和管理。区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结核病诊疗临床路径提供优质、规范的诊疗服务,建立规范诊疗考核评价机制。

3.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实施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医防合作机制、医疗质量考核机制、实验室质控工作机制、信息管理与共享机制等,做好诊疗工作的衔接、免费政策的衔接、患者信息、实验室工作的衔接。

4.加大病人发现力度。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企业、进工地”等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促进病人主动就诊。加强对疑似病人的推荐转诊工作,实行转诊奖励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入学新生、流动人口、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力度,将肺结核检查内容纳入学生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工作中,筛查出的可疑肺结核病人及时送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

5.规范诊疗行为。坚持普通肺结核患者不住院治疗的基本原则,强化基本DOTS策略。区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以及结核病3个临床路径对初、复治和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开展诊疗工作。

6.探索综合高效的病人管理方式。建立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区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协调配合的病人管理机制。加强开发应用新型结核病信息管理平台(如手机管理平台)等,管理患者服药,开展健康宣传,传递管理信息。定点医院要建立评估、计划、预警、告知、跟踪、核查、反馈的患者管理机制,提高患者随访及时率和随访率。

7.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区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实验室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硬件改造和设备配置,建立为患者诊疗服务的独立的结核病临床实验室,达到BSL-2要求,能够开展痰涂片和痰培养工作,能够开展快速检测技术,如Gene-xpertLED荧光显微镜等,发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对涂阴患者痰标本进行培养,并运送涂阳和涂阴培阳标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耐药快速检测。区疾控中心要建立符合国家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要求的合格实验室,开展疫情监测、病例筛查、应急处置、质量控制等工作,对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有关政策、经费,协调创建示范区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向区政府上报工作进展,各种报表,开展创建工作质量控制。

(二)保障措施

省级补助5万元创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协调会、开展培训、质量控制等活动。市、区级财政相关资金主要用于硬件改造和设备耗材采购。设立专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1.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落实区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

2.区卫生健康局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要将结核病转诊工作纳入对综合医院的年度考核,定点医院激励政策要向结核病诊疗科室和人员倾斜,不低于全院平均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用好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防治服务项目经费。

3.加大对结核病的医疗保障力度,切实减轻病人负担。将普通肺结核和耐药肺结核门诊、住院纳入辖区医疗保险,多耐药肺结核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起付线为350元,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切实降低患者自付费用。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自付相结合的患者诊疗费用支付模式。

4.区教科局负责做好幼儿园、中小学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治疗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区融媒体中心负责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7.努力实现对肺结核患者诊治的全免费,对到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检查的可疑肺结核患者免费进行PPD检查。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在治疗初期、中期和结束后免费开展肝功、心电图、肾功能、血、尿常规检查各3次,经费从区财政结核病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考核验收

创建示范区工作从20199月份开始实施,周期为两年。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邀请省级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