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目的
我国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2035年基本控制结核病的远景目标,并努力通过政府的积极防治达到基本控制结核病的目的。一直以来鄠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先后制定了鄠邑区结核病防治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指导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力的推动了我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为了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迈向新的台阶,根据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关于印发《陕西省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陕结研发〔2020〕19号)和《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关于开展省级第二批结核病防治综合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陕结研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鄠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该方案对各部门联防联控,进一步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模式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起草的过程
根据《陕西省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陕结研发〔2020〕19号)和《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关于开展省级第二批结核病防治综合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陕结研发〔2020〕37号)等文件要求,鄠邑区被列为第二批省级结核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名单,我局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讨论研究,反复商定修改,征求区医保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共分为4个部分,一是目标,包括总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指标。总目标是通过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全区结核病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实施“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为核心,加强医疗保障和关怀救助”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社会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鄠邑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工作内容,分别为政策完善、防治结合、健康教育、结核病诊治和管理。三是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包括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卫健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三是考核验收,创建示范区工作从2019年9月开始实施,周期为两年。区卫健局负责示范区的督导考核工作。
解读文件: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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