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公安鄠邑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
《西安市鄠邑区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西安市鄠邑区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和
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等法规和相关地方标准,制定西安市鄠邑区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明晰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任务、管理标准,以“及时履责、正确履责、充分履责、完全履责”为标准,各部门联合防止二次供水水质污染、规范二次供水管理,解决好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
二、工作任务
依据相关法规结合鄠邑区实际,拟定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
(一)二次供水单位:受业主委托,行使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运行主体责任。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运转、维护、清洗和消毒工作,制定和实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每半年至少应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保障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将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以及其他作为管理运行主体应尽的各项责任。
(二)区水务局是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二次供水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督;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参与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相关新技术应用推广及信息技术管理。
(三)区卫健局是二次供水卫生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抽检水质,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办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卫生许可证》,开展供水管理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涉及二次供水相关项目审核工作,参与涉及二次供水相关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水质检验报告和二次供水配套设备、材料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质保卡”的竣工验收意见。
(四)区住建局:依据《西安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应当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应就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意见”。住建部门在涉及二次供水相关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时,须征求水务局、卫健局和供水单位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竣工资料向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区发改委:负责加强供水企业成本监审,规范二次供水企业价格行为。
(六)公安鄠邑分局:负责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
(七)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二次供水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做好资金合规合法使用。
(八)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用地和加压泵房规划审批。
(九)各街道办事处:配合水务、卫健、住建等部门做好《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等法规、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配合水务、住建、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同做好二次供水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2020年7月20日前,区水务局制定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即本实施方案)。
(二)2020年8月15日前,申请区财政局二次供水临时机构办公经费年30万元、自动化平台建设费用200万元(初步估算)。
(三)2020年8月15-31日,区水务局对二次供水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和实操工作培训,正式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制定鄠邑区二次供水管理细则;水务局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完成与卫健、住建等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工作对接,完善卫生监督、建设审批等相关程序,水务、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涉及二次供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四)2020年9月30日前,水务局二次供水管理机构联合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和街办开展全区二次供水设施摸排工作,同时发放宣传册、宣传品、《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等法规和地方标准,在鄠邑电视台等媒体播放宣传片;建立鄠邑区二次供水设施台账。
(五)2020年10月开始,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工作人员法规、业务培训;卫健局按照《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六)2020年10月-11月30日,完成自动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二次供水设施和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实时接收各项数据、头像,远程监控;向不符合二次供水相关法规、标准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七)全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和卫健局以每半年60%、全年全覆盖的原则,对全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依据《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量化评分,按照不同分值赋予绿牌、黄牌、红牌,正常管理运行清洗维护为绿牌,对于黄牌单位书面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彻底和红牌单位,联合水政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其开展执法行动,责令整改并处罚,并对红牌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二次供水设施台账数据输入自动化监管平台,对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出现突发状况和监控数据接近警戒值及时预警,避免饮水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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