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9号)、市政府领导在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2020年度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中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以及市住建局《关于下达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通知》(市建发〔2020〕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级、市级关于农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紧紧抓住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节能工作,提高住宅质量,完善居住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实现我区农村村民住宅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完善政策引导、推广应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强化节能监管等措施,推动我区农村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切实降低村民冬季采暖支出,降低建筑能耗、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逐步提高全区农村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水平。
三、组织领导
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为市级考核指标,我区成立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建设项目专项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战海 副区长
副组长:耿 涛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慎重 区发改委主任
刘 涛 区财政局局长
姚锋利 区审计局局长
靳林林 区教科局局长
薛练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景区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五楼505室,负责“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统筹推进、检查验收、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相关镇街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实施的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资金来源
2020年鄠邑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主要有四大类工作任务,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共计2321万元。
第一类:开展农村居住建筑局部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020年度我区任务对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房采用两种方式实施围护结构局部改造。
1.采用门窗缝隙封堵及增加入户门保温帘的低成本方式实施改造7000户,每户补助500元,投入资金350万元。
2.采用对住户主卧室外窗、内门进行提升节能保温措施的改造方式实施(改造方案根据补助标准及各村实际情况统一出设计改造方案)3000户;每户2000元补助标准,共计补助资金600万元。
以上两种方式节能改造户,优先选择的村庄为沿环山路两侧的美丽村庄,其次考虑其他美丽村庄。同时对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可采取整村整街联户改造,体现改造效果。包括:石井镇、玉蝉街道、蒋村镇、甘亭街道、余下街道、五竹街道、祖庵镇、甘河镇、涝店镇、渭丰镇、景区管理局等相关镇街历年已通过市级验收的美丽村庄及本年度正在实施的美丽村庄,各村改造户数由各镇街申报,审核完成后确定最终改造户数,在实施节能提升改造过程中若部分群众无改造意向或住房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将剩余改造任务户数调配至其他积极性高且具备改造条件的美丽村庄。
第二类:开展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020年度我区完成200户的居住建筑整体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投入资金260万元。优先在美丽宜居村庄开展试点村节能户改造,每户计划投资1.3万元,共计200户。选择村庄为环山路两侧村内基础设施完备,村干部积极性高的省级美丽宜居村庄。近年来,玉蝉街道胡家庄村以创建“美丽、生态、宜居”为目标,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转型,并打造了荣华葡萄乐养小镇,目前已启动,经综合评估选定玉蝉街道胡家庄村为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村庄。
第三类:开展农村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2020年度我区完成10所农村地区公立的中小学或幼儿园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资金总额850万元。
第四类:开展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2019年按照市上试点先行示范精神,甄选我区石井镇3所学校作为试点,投资资金总额261.11万元。
由于前期区发改委与区教科局在农村公建建筑整体节能项目及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由区教科局按照确定的项目及试点实施。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实施其第一类、第二类工作任务,计划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1.项目遴选:区住建局按照市上分解的任务,结合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上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
2.项目实施:农村农户节能改造工作由区住建局统一组织,相关镇街、景区管理局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区发改委、区教科局负责农村学校节能改造工作。各项建设项目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竣工后,由区住建局组织工验收,对需第三方机构检测的,由牵头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效果评估和工程量核查。
3.申请程序:凡纳入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户及农村居住建筑局部改造户,由农户自愿申请,镇村审核公示,并做好资料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4.资金拨付: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按程序核拨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运行安全合规。
5.时间要求:7月底前完成项目遴选、报审等前期工作,8月底完成工程招标程序,9月初全面实施,11月底竣工,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6.督导检查:项目实施中,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区住建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区住建局组织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推进项目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
(二)由于前期区发改委与区教科局在农村公建建筑整体节能项目及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由区教科局制定第三类、第四类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计划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是统筹发挥资金效益。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应与村庄规划、美丽乡村有机统筹整合,做到既有效果,又能发挥更大资金效益。
二是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各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依据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履行。财政投资的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必须实施招标,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定。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区财政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内容和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区住建局负责对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进行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镇街要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项目台账,完整保存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资料,并应有改造前后影像资料;要明确管理责任,科学统筹,倒排工期,确保工程材料和质量安全,按时完成任务;要全面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反建设程序和施工中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一律停工整改,并加大抽查督导力度,促进工作开展。
2020年度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
工作任务及资金任务总表
补贴项目 | 2019-2020年度 | |||
任务量 (户栋) | 单价 (万元) | 资金 (万元) | 实施主体 | |
农村居建综合 节能改造 | 200户 | 1.3 | 260 | 区住建局 相关镇街 |
农村居建局部 节能改造 | 3000户 | 0.2 | 600 | |
7000户 | 0.05 | 350 | ||
农村公建综合 节能改造 | 10栋 | 85 | 850 | 区教科局 |
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先行试点 | 鄠邑区石井镇的3所学校试点。 (2020年1月3日西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确定) | 261 | 区发改委 区教科局 | |
合计 | 2321 | |||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