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目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9号)要求、市政府领导在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2020年度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中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和市住建局发《关于下达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通知》(市建发〔2020〕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中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全面完成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组织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市相关文件工作要求,为做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本《方案》。按照区政府会议精神,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对蒋村、玉蝉、石井、甘河、余下等10个镇街和景区局征询了意见,结论对《实施方案》无异议,2020年7月6日,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向主管副区长汇报《实施方案》后,并对《实施方案》局部内容进行了修改,7月23日,经过政府逐级审核,现已通过,现形成正式《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度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政府审定。

三、主要内容

2020年鄠邑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主要有四大类工作任务:

第一类:开展农村居住建筑局部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采用门窗缝隙封堵及增加入户门保温帘的低成本方式实施改造7000户。

2、采用对住户主卧室外窗、内门进行提升节能保温措施的改造方式实施3000户。

第二类:开展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020年度我区完成200户的居住建筑整体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

第三类:开展农村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2020年度我区完成10所农村地区公立的中小学或幼儿园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

第四类:开展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2019年按照市上试点先行示范精神,甄选我区石井镇3所学校作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