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强度降低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西安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市环函〔2020〕16号),结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2%、18%、35%、35%和10%;碳排放强度较2019年下降1.2%。

二、2020年减排项目安排

(一)化学需氧量

共安排减排项目3个,减排量485吨。其中,西安金鹏水务有限公司减排量443吨;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减排量10吨;鄠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减排量32吨。

(二)氨氮

共安排减排项目3个,减排量68.78吨。其中,西安金鹏水务有限公司减排量44吨;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减排量13.78吨;鄠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减排量11吨。

(三)二氧化硫

共安排减排项目2个,减排量15.9吨。其中,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减排12.8吨;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减排量3.1吨。

(四)氮氧化物

共安排减排项目2个,减排量38.5吨。其中,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减排34.1吨;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减排量4.4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结构减排工作力度

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为契机,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快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或者生产设施、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无排污许可证仍然排放污染物的,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

高质量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对排查出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禁止核发类予以关停,承诺整改类和未批先建类明确治理任务和达标要求,推进省、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2020年)的落实。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区火电、污水处理厂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工业集聚区废水深度治理及清洁化改造,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且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管体系,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

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提高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例,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绿色提升。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强化机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全区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四)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

2020年8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规定的行业企业范围和省市要求,完成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通过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逐步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对已发证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持续推进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

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开展水质提标改造,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配套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按照省、市关于《“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成我区约束性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低碳城镇、景区、企业、社区试点,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核查,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和评价考核,提供财政支持。(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七)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八)加快发展低碳型产业

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引领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半导体、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鼓励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壮大新兴服务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教科局)

(九)积极推动低碳生态农业发展

围绕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农业总体战略,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有效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有机养分和高效环保农药替代、新型肥料应用;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逐步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

继续实施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将污染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辖区政府对辖区污染减排负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协调。

(二)实施污染减排措施调度制度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报送集中供热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三)强化督查监管

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排污许可证监管计划,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和企业,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开展监管执法,并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附件:鄠邑区2020年各类减排项目汇总表.doc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