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确保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强度降低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西安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市环函〔2020〕16号),结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市环函〔2020〕16号)文件,着手草拟《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5月26日,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5月28日,向区政府上报了《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请示》(鄠环字〔2020〕37号),提出西安市鄠邑区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主要由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2020年减排项目安排、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区当年应完成各项污染指标减排百分比。
(二)2020年减排项目安排中中明确了:我区3家涉水及2家涉气企业的减排项目。
(三)重点任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主要减排任务。
(四)保障措施:采取各项措施,严格管控,确保减排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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