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3月31日区政府第11次(总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西安市鄠邑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鄠邑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加快落实《鄠邑区全域治水三年行动方案》和《鄠邑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级部门、镇街(景区管理局)、村级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辖区实际,根据地形地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采用符合辖区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对美丽宜居村庄以及贫困村(贫困户)优先施工,实行“一村一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全区辖11个镇街(景区管理局)、193个行政村。截至2019年底,共完成69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全区仍有57个行政村亟待开展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按照省市下达的治理任务,2020年,我区须完成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总数占比分别需达到65%和35%。

(一)农村污水有效治理任务:2020年完成5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二)农村污水有效管控任务:2020年完成29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有效管控。

三、成立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督导、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裴靖瑜区长

副组长:王凯副区长

谢永平副区长

杨战海副区长

成员:张慎重区发改委主任

魏朝辉区水务局局长

范化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涛区财政局局长

袁友光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夏智宏五竹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超涝店镇镇长

霍向辉甘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民强余下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科峰玉蝉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许卫东祖庵镇镇长

王友谊渭丰镇镇长

万强甘河镇镇长

王逢超蒋村镇镇长

曹珂瑜石井镇镇长

刘孟昭景区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导、调度、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友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专班和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专班。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专班设在区水务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工作,专班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魏朝辉同志兼任;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专班设在区人居办(区农业农村局),全面统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工作,专班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同志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按照“一村一策”实施工程措施治理(含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格栅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完成126个行政村污水有效治理任务;确保2019年已建成但未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于2020年6月底前正常运行,并通过工程验收。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管理。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三)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四)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制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树状图。

牵头单位:区人居办(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五)负责全区6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管控工作,2020年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管控。

牵头单位:区人居办(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加强对已建成并正式投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组织考核,通报工作进展,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八)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入户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九)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运维资金,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财务评价、绩效考核、概算评审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十)积极包装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各镇街、景区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及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到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月进度,于每月19日12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络人:马婵,电话:84836466),并对照工作开展情况,按月提供完整的工作佐证资料(佐证资料:包括工作部署、工作方案、工作检查、总结、美篇等能够对应说明工作落实情况的资料)。2020年5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须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报送一名联络员。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