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19年年底2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西安市鄠邑区中医药工作
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实提高全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省、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50家,其中,区级中医医院1家,民营二级中医医院1家,民营一级中医医院3家,中医诊所30家;全区15家镇卫生院均设置了中医科。全区359家村卫生室,乡村医生386人,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199人,占比51.55%。
2008年,鄠邑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于2014年和2018年顺利通过全国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复审,逐步形成了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为全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康西安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巩固和加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 到2021年底,在全区建立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具有我区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医疗和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保健服务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技术更加丰富,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形成具有鄠邑区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模式,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政策
1.发挥中医药在全民医保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落实省、市在医保体系中中医药报销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小包装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将针灸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中医药报销比例。
2.体现中医药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作用,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成立鄠邑区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中医药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指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严格落实国家实行中药饮片不纳入集中招标、不占药占比、不执行零差率倾斜扶持政策有关规定。
3.将基层中医药服务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逐步建立起促进中医药服务常态化考核机制,区卫健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时,要将中医药服务内容作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5%,重点考核中医药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中医药服务量等指标。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和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到2021年,区中医医院完成整体搬迁工程,全区所有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8类;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刮痧板、火罐、电针仪、TDP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宜技术应用。
(三)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到2021年要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区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区人民医院应根据《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加强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2.区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定期分批组织院内专家下到基层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及督导。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强化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的协作关系。
3.扩大区镇一体化管理范围。在原基础上扩大区镇中医医院一体化管理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区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镇卫生院建设中医药学科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为继承中医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参与市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学术流派传承的作用。鼓励全区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中医药科研项目,努力发掘全区中医药工作创新型人才,为全区中医药科研工作奠定基础。
(六)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发挥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中的优势作用,推广中医“治未病”,引导群众建立“未病先防”的理念。落实好中医公共卫生工作,将“治未病”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在区级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积极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重点做好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能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中医药服务。继续探索将糖尿病和高血压者纳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在饮食、起居、情态调摄、食疗药膳、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中,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不少于50%。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开办中医医疗机构
继续鼓励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中医诊所,按照《中医药法》要求,全面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发挥民间中医力量。
(八)强化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文化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和传统文化,开展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活动。
(九)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数据库,实现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全覆盖,运用各项信息技术,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服务应用。利用卫生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建立中医药管理和信息统计直报系统,实现中医药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和远程服务中心建设,在区中医医院推进“智慧医院”项目建设,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政策,将基层中医药工作纳入鄠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结合鄠邑区实际,共同做好中医药工作。
(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好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和医保等基本医保制度的各项倾斜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对区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卫生事业经费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设备配置、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三)定期评估考核。区卫健局要严格按照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对每年的中医药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法规、传播中医药文化与知识,积极推动中医药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拓展中医药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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