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