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修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修编)》已经区政府 2024年1月16日第 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修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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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修编)》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