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重要文稿起草、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负查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改革发展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艳荣,联系方式:029-84882229。

(二)综合科。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部署情况的专项督查;负责组织中、省、市、区有关督查巡查迎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巡查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平安鼎”创建与考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区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镇(街道、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指导参与相关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并提出建议。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负责人:牛昱涵,联系方式:029-89011140。

(三)应急指挥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道、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编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区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区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道,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超,联系方式:029-89017040。

(四)防灾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实施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协调推动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城市智慧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区减灾防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监测设施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全区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机构负责人:王勋,联系方式:029-84882581。

(五)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舍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工矿商贸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机构负责人:石战,联系方式:029-81495889。

(六)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机构负责人:茹红星,联系方式:029-8901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