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值班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务资金管理。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承担重大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调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海龙;办公电话:029-84828181

(二)军人服务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接收工作;拟订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组织实施全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分配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任务;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接收工作;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士官)、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军休系统的党建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保障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抚恤待落实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政策;承担退役军人褒扬、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宣传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和权益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人:薛丹 ;办公电话:029-84818126

(三)双拥工作科。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双拥工作有关政策和措施;承担协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双拥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宣传和慰问活动;组织做好军供保障工作;负责双拥工作的协调联络;协调处理全区军地军民关系重大事项;负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开展常态化联系驻军、支持部队建设、帮助部队官兵和军属解决实际困难等工作。

负责人:杨超;办公电话:029-84818121

(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信息平台维护和数据更新管理,协助做好政治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咨询、关系结转、联络接待、困难帮扶、职业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档案管理、来信来访、走访慰问、信息活动交流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等。

负责人:肖怡娜;办公电话:029-84818129

(五)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军休干部医疗保健,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发放,军休干部重要活动组织。

负责人:杨楠;办公电话:029-84813435

(六)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宣传贯彻烈士保护、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区革命烈士陵园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承办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相关活动;开展英烈遗物及史料的挖掘、收集整理、实际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名,弘扬英烈精神,发扬红色教育作用,扩大社会影响;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迁葬工作及建立完善烈士档案;配合开展烈士遗骸搜寻坚定工作,积极开展烈士寻亲工作,做好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和瞻仰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清明祭扫活动和其他纪念活动;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崔新勃;办公电话:029-848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