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机要、督查、宣传、舆情、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落实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规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闫春亭 办公电话:029-84821230
(二)人事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人员调配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岗位设置及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各项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培训、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后续各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后取学历鉴定工作。
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办理提请区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
人事管理科负责人:王晨光 办公电话:029-84822711
(三)工资福利科。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与退休的法规政策,拟订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退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
工资福利科负责人:邢 维 办公电话:029-84822712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评定或认定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人:顾 娟 办公电话:029-84822713
(五)就业促进科。贯彻执行就业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我区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区就业管理工作。
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规范和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和建设,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就业促进科负责人:米 鹏 办公电话:029-84822714
(六)社会保障科。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和企(职)业年金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满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初审工作;指导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指导并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工作。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直管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工作。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企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工作。
拟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依法依规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及失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内部控制指导和信息披露,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社会保障科负责人:刘 键 办公电话:029-84822715
(七)劳动关系执法监督科。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查、受理、查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政策,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宣传贯彻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劳动关系执法监督科负责人:邓山梅 办公电话:029-84820772
(八)档案管理科。贯彻落实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机关档案工作;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归档、分类、编目和加工整理等工作;负责保守档案机密;负责维护机关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指导局系统人事人才、就业社保及行政执法等各类档案的整理、保管、维护工作;负责档案法治宣传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管理科负责人:付周辉 办公电话:029-848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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