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维稳、信息网络、计划生育、接待、外事、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配置计划、实物登记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伊健        联系电话:029-84836207      

(二)计划财务科。承担各类专项收入征管和各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等工作,参与重大公共政策、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秦岭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各类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资金监督工作。

负责人:郭  清         联系电话:029-84886122   029-84886121

(三)植树造林科。拟订全区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实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主要林木良种之外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负责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及后续产业项目管理。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关  博         联系电话:029-84886169

(四)执法监督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综合执法办法;负责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日常巡查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景区管理局)开展巡查和综合执法工作,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违规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林业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人:王书伟         联系电话:029-84886196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有关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湿地、草原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少挺         联系电话:029-84886181

(六)规划和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森林公园、草原和基层林业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业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各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规划的衔接。

拟订全区林业产业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指导林业产业化经营和林业现代化建设;提出扶持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协调林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指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工作。

负责人:吕  红         联系电话:029-84886123

(七)科技信息和网格化管理科。负责建立秦岭北麓鄠邑区段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监控平台、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信息共享;负责组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装备的引进应用工作;负责设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标志、标识和保护设施。

参与战略性研究和重大公共政策、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对外合作条约、协定在全区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秦岭保护和林业领域事务。

负责人:王希琴         联系电话:029-84951966

(八)生态保护科。负责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基本制度,组织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推动区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负责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重大事项决策,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承担区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景区管理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牵头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办理准入手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准入的联审工作;依法负责保护区域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和音像资料或者举办其他大型活动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其它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镇街(景区管理局)落实中省市区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约谈;负责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负责人:梁  侃         联系电话:029-8488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