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区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国辉    联系电话:029-84813323

(二)人事管理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政审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拟定全区职业中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违规违纪教师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段普耀     联系电话:029-84811749

(三)基础教育科。负责义务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义务办学行为;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指导义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义务段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负责国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制定教育部门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

负责教育系统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大型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科技、劳动技能、人口和环保教育、国防教育、双拥等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护等工作。

负责人:李晨辉     联系电话:029-84811750

(四)发展规划科。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工作;负责提出教育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更名的意见;负责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及更名审批、教育类社会团体设立前置审查等区级教育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盛世卫     联系电话:029-84813324

(五)财务管理科。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信息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指导教育教学设施装备和学校后勤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府和企事业办学改制的调研、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使用的监督;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负责人:杨广春     联系电话:029-84811751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文化补习类学校;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负责职业中学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德育及职业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学历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教育并检查、评估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负责人:樊   颖     联系电话:029-84811752

(七)学前教育科。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指导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拟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性文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相关工作;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科研、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蓬勃     联系电话:029-84817508

(八)法制安全科。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禁毒、反恐防溺水等工作;系统内非法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承担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弋   武     联系电话:029-84819814

(九)档案管理科。制定本系统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负责接收机关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开发利用;负责对全系统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完成每年度的档案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开展编研编撰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组织沿革、重要会议提要、大事记和各种参考资料等;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负责人:贾仓良     联系电话:029-89019806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区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景区管理局)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人:唐毅     联系电话:029-8481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