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内设机构


(一)行政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卫、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安全保密等工作;承办全委督查督办事项;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重大政策信息对外发布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人员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委管干部选拔任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经费结算、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负责所属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董媛   联系电话:029-84812768

(二)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规划实施;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土地政策。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和保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研究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落实中省经济、资源安全和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地方性重要文件起草及信息发布;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和保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三个经济”发展,承担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负责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有关工作,协调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

负责人:肖贝  联系电话:029-89017083

(三)重点项目科

负责编制全区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重点项目前期研究,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鄠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重点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晓钢   联系电话:029-89017085

(四)投资科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促进企业降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管理及与市级相关平台的协调对接;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对进入同一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协调管理跨行政区域的交易活动;

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项目申报中省市投资,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参与下达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负责全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指导。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枢纽门户建设;配合推进全区铁路、公路、民航、轨道交通等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协调全区PPP工作开展;研究拟订全区PPP项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区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提出对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按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计划等相关工作;承担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相关工作。

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负责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和工程建设,组织工程预(决)算审查;项目投资计划申报,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制订项目进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进度和质量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

负责人:杨双成   联系电话:029-89017068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属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全区的区属企业改制工作,统筹解决区属企业改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承担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镇化改革工作。负责拟订特色小镇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特色小镇建设;研究提出全区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和协调特色小镇发展中的问题。

承担西安市鄠邑区科学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西安市鄠邑区科学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决咨委专家开展全区重大战略规划和相关活动的决策咨询工作、参与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超越、建设副中心城市等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承担区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

研究提出全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特色经济发展等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并提出加快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的方案和计划;拟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间经济合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负责起草军民融合创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军民融合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与协调推进,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军民融合改革任务的探索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军民融合改革政策的研究及落实工作;统筹协调驻地军工单位、民参军企业开展全面创新改革工作。

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关中协同和西咸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中省市“一带一路”倡议规划,承担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国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协助推进重大涉外项目;承担西部开发、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等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复制工作;负责创新改革成果推广指标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工作;拟订科技创新、统筹科技资源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并推进实施;负责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科技资源统筹改革政策的研究及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面创新改革金融、人才等方面意见和建议。(予以保留)

负责人:王光遥   联系电话:029-89017081

(六)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科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协调文化、教育、卫计、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扶贫领域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

负责人:王蓉  联系电话:029-89017082

(七)环境资源管理科

拟订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措施,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统筹全区能源结构优化,供需平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建议,负责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布局;拟订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推进;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承担区域内电力设施、电能和石油天然气管道(除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承担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中省创新驱动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促进双创科技研发平台的建设;

统筹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负责人:刘亚艳 联系电话:029-89017069

(八)粮食管理与执法监督科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规划和计划的建议,拟订区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轮换、动用计划和建议;组织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进出口计划;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协调全区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归口管理粮食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收获质量调查;负责省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和区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调查处理粮油仓储事故。

监督检查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开展粮食流通和库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重大粮食及物资储备违法案件;负责粮食质量标准、原粮卫生和全区放心粮油、放心馒头等主食品质量管理,指导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定工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放心粮油、放心馒头等主食产业化工作;承担区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小兵   联系电话:029-84812129

(九)物资储备科

拟订区级物资和能源储备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总体发展规划;拟订棉花、食糖等区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区级棉糖储备的规模布局方案以及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石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计划,落实有关计划和指令;负责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和能源储备统计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应对有关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投资项目管理;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省市、区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储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仓储设施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人:杨昕  联系电话:029-84812547

(十)价费管理科

落实中省市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拟订全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管范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和标准并实施管理;依法对市场调节价商品实施价格临时干预;落实省、市、区价格补贴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有关要求;负责落实国家住房价格政策,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制定管理工作;负责商品价格政策咨询、宣传及业务培训; 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调整听证会;指导开展商品价格管理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教育、交通运输、旅游、养老、殡葬、环保、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服务价格标准和收费改革措施;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改革意见,制定区管范围的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价费改革政策建议;负责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咨询、宣传及业务培训;组织召开重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负责全区涉企乱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全区收费统计工作;指导各镇街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望春   联系电话:029-89012788

(十一)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

拟订全区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落实国家及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分析研判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时期实时价格监测;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与核算,汇总上报生产成本与收益情况;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负责对经营者提供的成本水平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调查;拟订全区成本监审规则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核算办法;负责价格认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价格争议金额纠纷;指导各镇街开展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

负责人:卜伟   联系电话:029-8901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