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鄠邑区景区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鄠邑区景区管理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鄠邑区太煤路1号;邮编:710300;电话:029-84970100;电子邮箱:laoyu84970100@qq.com)

2021年,景区管理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孟昭同志为组长,以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确定局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局出现人事变动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研究并制定了《景区管理局处依申请公开规定及流程》、《景区管理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景区管理局政务公开评议办法》等制度,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政务公开单位及时、常态更新信息。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