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鄠邑区景区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鄠邑区景区管理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鄠邑区太煤路1号;邮编:710300;电话:029-84970100;电子邮箱:laoyu84970100@qq.com)

一、概述

2020年,景区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完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孟昭同志为组长,以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确定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局出现人事变动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并制定了《景区管理局处依申请公开规定及流程》、《景区管理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景区管理局政务公开评议办法》等制度,加强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3、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科室、各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我局所属相关科室进行查阅。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充分利用村内喇叭、广播、每日美篇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加强宣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部门不断加快政府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部门职能信息、领导联系方式和行政许可等信息主要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整理汇总。截至2020年12月,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本年度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公益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政务公开单位及时、常态更新信息。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