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建立健全西安市鄠邑区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实际情况对《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鄠政办发〔2017〕57号)》进行了修编,本次预案修编主要是结合西安市鄠邑区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对预案的内容以及结构进行了修编,预案修编经过深入调研、集中分析、预案修编、部门意见征求及反馈、预案修改等环节,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起草目的

为建立健全西安市鄠邑区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解读

《预案》共8章,共26条,即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灾害预警与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西安市鄠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

(2)灾害预警与救助准备。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响应体系,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科学研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的信息时,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措施。

(3)信息报告和发布。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规定,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发布工作,并及时将灾情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4)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等因素,本预案由高至低设定Ⅰ、Ⅱ、Ⅲ三个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5)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恢复重建,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评估工作,同时加快灾区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6)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金融保障。

(7)预案管理。包括宣传,培训和演练,预案修订和备案。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