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2022年12月7日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6日区政府印发的《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鄠政发〔2017〕57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此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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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2022年12月7日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6日区政府印发的《西安市鄠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鄠政发〔2017〕57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