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市退役组办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目的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士兵服役贡献与安置待遇相匹配的工作机制”原则,采取“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办法,确保表现好、服役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

三、起草内容

《通知》下达了安置计划。我区在市安置办提供部分中央驻陕、省市属企业岗位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本级计划不得少于接收人数的要求,再提供20个区属国有企业岗位计划用于本次安置。

《通知》保障了岗位待遇。对经公开选岗到区属国有企业岗位安置的5名退役士兵,规定了报到时限、报到程序及安置接收单位应为退役士兵落实的相关待遇。

《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及明确时限按时完成等四个方面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要求和强调。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