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7月8日,我区印发了《西安市鄠邑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鄠政办发〔2022〕41号)(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按照区政府着力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要求和“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普惠可及”的总体思路,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以家庭科学育儿为基础、以社区托育服务为依托、以机构普惠托育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一年试点、两年提升、三年优化”的工作目标,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多方面的照护服务。到2025年,实现新建居住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覆盖。建成以星级托育机构为主,公立、私立幼儿园托育班为辅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满足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3.2个,托位数达到1495个。依托托育机构启动“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家长普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使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以上,伤、残、病等重点幼儿接受照护指导率达98%以上,建成覆盖全区的多元化、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让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方案》以完善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为辖区内婴幼儿提供预防接种、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等方面服务。

《方案》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及建设规划;支持普惠制托育服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逐步开设托班。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社会力量等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

《方案》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监管:规范注册登记、严格备案管理、规范建设标准、规范监督管理、范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