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鄠邑区涉农产业到户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的作用。全力保障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要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的重大决策,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起草《鄠邑区涉农产业到户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特起草制定了《鄠邑区涉农产业到户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5月23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予以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紧紧围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为核心。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全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且具备农业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户的现有产业(葡萄、猕猴桃、瓜菜、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产业,牛、羊、猪、家禽、中蜂等特色养殖产业,农家乐、小商店、小菜店、小型农产品加工等第三产业),根据产业类型,分类统计核算后,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5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激励群众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解读文件:关于印发《鄠邑区涉农产业到户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