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提升重大项目质量和效益,发挥重大项目投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区政府2020年第19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鄠邑区实际,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区政府2020年第19次常务会议后,按照工作安排,区发改委着手起草《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区发改委召集相关镇街、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讨论;8月7日征求各镇街、管委会和区级部门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意见;8月12日王凯副区长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再次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讨论,依照推进会上参会领导和部门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2020年第23次(总第1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9月16日,以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鄠政办发〔2020〕52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八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和重大项目的分类。
(二)组织机构:成立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三)重大项目申报:组织建立重大项目库,重大项目确定范围和条件,省、市、区重点项目申报及确定程序。
(四)重大项目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分级协调推进制度,项目信息管理制度,项目动态管理制度,项目推进区级领导包抓制度,重大项目入库入统制度和重大项目督查、通报制度,加强推进重大项目管理。
(五)重大项目保障:明确重大项目手续办理等保障部门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主要任务。
(六)重大项目监督:明确承担重点项目审计、安全、财政、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部门主要承担的工作任务。
(七)重大项目考核、奖惩办法:将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全区考核,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考评事项;明确重大项目考核的内容和重大项目的调整原则。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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