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因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等,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修订并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称国家2023年清单),共计991项。9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9号),修订并公布了《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计708项。12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7号)正式印发。公布西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371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层面设定事项346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19项,地方层面设定事项6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以及西安市关于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结合我区实际,共梳理确定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9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198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61项。

二、起草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起草过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后,梳理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1月3日,先后两次通过政府内网,向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过联系沟通、积极对接,采纳1条意见建议,并对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定稿。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正文主要是七点修订情况。附件为《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59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198项,垂直管理机构承接实施事项61项。

原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