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减少重污染天数,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区实际,治霾办拟定了《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

二、起草的过程

11月5日、7日,我办先后接区政府转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立即开始着手起草《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并于11月7日至8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中明确的内容,结合我区实际,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结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监督管理、成员单位职责等八个方面部署我区2019-2020年“冬防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方案重心主要在实施上,通过以上八个方面规定了我区在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具体应该怎么做到响应工作。

今年的方案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在增加了一个紧急管控指令,就是当预测到未来5-7天有可能形成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发布紧急管控指令,在此指令下除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停止涉土作业,燃煤、水泥企业污处设施高效运转,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生态环境部门驻场监管,具体排放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同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视情况发布紧急管控解除指令(若全市发布预警启动、升级或解除信息,则按预警信息执行)。

      解读原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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