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15大类食品48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6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饮料7批次,均合格;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鄠邑区惠里邻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本地大葱,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鄠邑区慧春百惠购物超市外购的生姜,吡虫啉检验结果为5.17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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