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的食品主要包括:餐饮食品、调味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等9大类食品3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不合格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化学洗涤剂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渼邑老巷子秦味菜馆消毒的骨碟,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印象民俗主题餐厅消毒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1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东航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米锅巴(油炸类膨化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032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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