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19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9号)

近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53批次,其中合格52批次,不合格1批次。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糕点、蛋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3大类食品5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5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水产制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豆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饮料9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糕点3批次,蛋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7批次,全部合格;酒类7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西安市鄠邑区龙凤黄酒厂生产的黄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29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