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3批次,其中合格40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期公示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共计4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3批次;饼干1批次,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洗涤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鄠邑区小薛手工饺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西安市鄠邑区小薛手工饺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1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西安市鄠邑区老马家茴香楼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特此通告。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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