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102批次,其中合格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本期公示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共计5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50批次,合格4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老孟记百货店销售的桑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81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0540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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