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32批次,其中合格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3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2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鄠邑区启蒙鲜果店的芒果,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市鄠邑区海棠商店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验结果为3.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