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110批次,其中合格107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共计6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占其干菜水产店销售的小葱,甲基异柳磷检验结果为0.094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户县建宝水产店销售的江团,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177µg/kg,标准规定为≤10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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