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露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补助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2015年9月以来在规定省内中高职技工院校就读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以附件5全省中高职技工学校名单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照西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职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三、申请材料(需要申请补助学生提供)

1.《西安市鄠邑区“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1);

2.就读学校给学生开具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技工院校学籍证明》(附件 2);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入学学费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免学费的出具学杂费缴费单及学校免学费证明,需就读院校盖章);

5.鄠邑区农村居民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6.户口本(户主及学生所在页)、户主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7.《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中高职技工院校教育享受补助资金情况表》学校盖章(附件 4)。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申报所需资料(1-7)到所在村进行申报。

2.村级初审。由村“两委”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需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所在街道乡村振兴办申报。

3.街道复审。乡村振兴办对申请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信息、申请材料1-7逐项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填写《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符合申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学生统计表》(附件 3),需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和乡村振兴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并通知拟补助学生持申请材料在区乡村振兴局行业科(新农投大厦1311室)办理补助资金审批手续。

4.区乡村振兴局最终审核后给相关街道下发通知,街道接到通知于当日将符合补发条件学生信息在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报区乡村振兴局行业科。

5.区乡村振兴局落实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附件1:西安市鄠邑区“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技工院校学籍证明.docx

附件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符合申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学生统计表.docx

附件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中高职技工院校教育享受补助资金情况表.docx

附件5:全省技工院校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全省中高职院校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