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按照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市民便函〔2022〕63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资助政策,充分发挥教育资助在关注民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二)资助标准。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

1.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2.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二、办理程序

1.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中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低保边缘认定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申请办理,由各街道、景区局审核,区教科局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专科生进行认定;区民政局审批。

2.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低保边缘认定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申请办理,由各街道、景区局审核,区教科局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专科生进行认定;技校生所持录取通知书以市人社局认定的技校录取为准;区民政局审批。

3.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卫健部门申请办理,由区卫健局审核;区教科局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专科生进行认定;技校生所持录取通知书以市人社局认定的技校录取为准;区卫健部门对是否是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进行认定;区民政局按照以下条件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审批 :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各街道、景区局最低工资标准。

(2)家庭不能拥有商品住房或住宅两层楼房以上的。

(3)家庭不能拥有机动车辆(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的营运车辆和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除外)。

(4)家庭不能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

三、几点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街道、景区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政策解读,重点加强对边远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宣传工作,真正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掌握政策,及时申请办理,及时享受资助。

(二)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各街道、景区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相关政策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育资助的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确保资助对象准确,办理程序规范。同时,要严格加强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坚决防止违反资助规定和程序的现象发生,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真正使更多的困难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时间安排。各街道、景区局教育资助工作应于当年10月31日结束;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1日之前。

附件:

1.西安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教育资助金申请审核表.docx

2.西安市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教育资助金申请审批表.docx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